上报“四重恩”之“国家恩”

带着正信播种福田 宁玛昌列寺 发布于 2014年01月16日 星期四 20:27

佛教讲的上报四重恩里面的第一恩,是国家恩。作为一个佛弟子,应该感恩、效忠自己的国家,大到为国家的和平发展做出贡献,小到在能力所及为国家出一点力。要知道,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还没有能力照顾到每一个角落,这时候就需要我们这些佛教徒和热衷慈善的人士,为国家努力奉献。如果国家不安定,经历战乱饥荒,我们每天将会为了保全性命、填饱肚子而奔波,哪有心情和场所,坐下来念经修行?俗话说:“没有国,哪有家?”从历史上看,唐宋元明清,无论哪个朝代,最鼎盛的时期都是佛教最昌盛的阶段。只有国家安定,才能让佛法广弘兴盛。

物质丰富了,权力强大了,不代表人心就会平静;只有人心能够安宁平和,才有助于国家的稳定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进步。而心灵的平静,需要依靠信仰的力量,如果你能把佛教的“十不善”断除不做,则到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会犯法,因为佛教信仰的底限约束着你。真正的佛教徒都应该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去行使作为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和弘扬国家民族的文化及优良传统。如果能力上做不了太多贡献,至少不去犯法,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也是“报国家之恩”的一种方式。

愿诸众生得解脱,圆满无上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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