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藏传佛教与慈善——藏传佛教的慈善是佛教生活化的实践

爱之心 宁玛昌列寺 发布于 2015年05月21日 星期四 08:38

伟大的祖国虽然还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已经进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阶段。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公民个人方面提出了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无不透露出慈善的理念:仁爱和平、福善、礼德。上善若水、厚德载物,社会主义慈善事业正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样,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做到了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我慈善、我高兴,我捐款、我快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佛教慈善是社会主义慈善事业的主要力量,其中藏传佛教慈善更以“慈悲利他”的精神信仰,在社会主义现实生活中大慈大悲地践行菩萨道,是佛教生活化的具体实践。

一、藏传佛教“慈悲利他”的实践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如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灵魂,那么慈善仁爱理念就是铸就灵魂的托手。慈善就在生活里,就在民众间,慈善也是人与人之间爱心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通过慈善仁爱和平、福善礼德理念的和谐辩证法,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谐发展。与时俱进、兼收并蓄、天人合一、以人为本,慈善的核心就是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慈善调节了社会收入的再分配,化解了矛盾,缩小了差距,凝聚了人心,顺达了民意,教化了民风,和谐了社会,慈善事业释放了社会主义正能量。

佛教从古印度传入中国古代中原地区形成汉传佛教,传入藏区形成藏传佛教,说明佛教本身具有博大精深、因地制宜、与时俱进,能够适应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的本质特征。而藏传佛教利益众生的普世思想与当今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相一致,藏传佛教要求信众要坚定信念,虔诚奉佛,宁可自己受苦受难也不能伤害别人,以今世的断恶修善和自利利他的行动,来断除恶业,争取来世的善报和解脱。藏传佛教因果报应论的重心就在于要人们在忍受现世的苦难的基础上,慷慨施舍和帮助别人,将幸福生活的目标建立在来世的福报上和未来的解脱上,淡薄世俗功利,注重来世幸福。而在现实社会中,这种具有精神超越性的因果观点,就使人们把断恶修善当做一生修行的事业,也为藏传佛教的慈善事业提供了理论依据,因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藏传佛教慈善的普世思想、道德观以及它所提倡的各种生命之间以和为贵的这种理念,在藏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中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而它对当今社会主义中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尤其为构建生态、科学、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起到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

《大圆满龙钦宁提普贤上师言教集》一书中讲到:“无数佛教归结到一点就只有一条,那就是大慈悲。谁掌握了这种大慈大悲,谁就掌握了佛法的整体”。藏传佛教将发利益众生的慈悲心为修行的根本,而践行慈悲心主要体现在“普渡众生”和各种慈善行为上。藏传佛教推崇“慈悲利益六道一切如母有情众生”为精神最高价值取向,因此,信仰藏传佛教的人们都乐于帮助他人,从佛法上帮助一切有精神需求的人们,从物质上帮助那些弱势群体。修“慈悲利他之心”是藏传佛教的基本慈善思想,所以慈悲是藏传佛教的根本主张。藏传佛教所倡导的慈善或慈悲观是一种以实证经验、修行成果为基础的思想体系,它要求人们培养慈悲心,开发智慧,用自己的智慧去行慈悲。如果慈悲不付诸真正的行动,就不算真正的慈悲,藏传佛教中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是有一千个眼和一千只手,千眼是用来看众生哪里有苦难,千手是用来及时救助受苦受难的众生。藏传佛教倡导,为了解救众生的苦难,可以把包括自己生命、肉体在内一切都奉献出来。按照藏传佛教的慈悲观点,所有这些受苦受难的众生不是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人,反而都是无始以来六道轮回中我们自身恩重如山的慈母,所以要慈悲以待,佛经里称为“六道一切如母有情众生”。将十方有情包括怨敌在内的六道众生都视为自己的母亲,则能生起爱心、感恩心,愿意为如母有情承担痛苦,排忧解难。这种视众生如母的慈悲观念,已经超越了狭隘的人类中心论,不仅表达了生命本质上是平等的思想,而且树立了一种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态度。

由于藏传佛教慈善事业以“慈悲利他”为宗旨,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相一致,融合了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因此,随着藏传佛教慈善事业的逐步发展和慈悲理念的日渐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了扶贫济困、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在社会上逐步形成。促进了民族间的关系日益趋向融合和社会道德水准进一步提高。

二、藏传佛教的慈善事业维护了社会和谐与民族团结

藏传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积极推动调解民族关系、社会关系和贫富差距,它以“慈悲利他”的价值观为支撑,通过力行、实践来唤醒人们的“善心”,使社会上相对富裕的人群在自愿的基础上主动进行自我财富捐赠,无偿救助弱势群体,从而维护了社会稳定。尤为重要的是藏传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还有利于促进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近些年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藏传佛教慈善事业在改善贫困地区、高原山区基本生活设施和生产条件、改善初级教育和初级卫生的基本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藏传佛教寺院的许多慈善机构通过实施慈善项目,开辟了一条使经济发达地区的社会财富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合理倾斜的渠道。

随着人们对藏传佛教慈悲利他思想的进一步了解,使藏传佛教的慈善事业在中国社会正逐渐被佛教信众和社会公众所认可和接受。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贫困与不幸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三、藏传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

首先,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佛教慈悲利他的慈善公益价值观。通过藏传佛教信众和出家人践行菩萨道,从而带动社会其他非宗教人士的自觉慈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佛教慈善事业高尚的社会氛围,从而调动和凝聚社会慈善力量,促进藏传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其次,藏传佛教慈善组织人士要严格奉行佛法戒律,依据国家法律,按照非营利组织的理念和规则进行运营,慈善资金的使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要加大社会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藏传佛教的慈善行为,强化藏传佛教慈善组织自身建设,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对慈善资金的运作进行全过程控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从寺院办慈善走向慈善社会化,从藏传佛教信众的功德捐赠向社会各个领域发展,提高藏传佛教慈善机构的社会影响力,在捐助者和受助者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以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社会化进程。

四、藏传佛教慈善广泛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

目前,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当遇到一些特大的灾难时,大量灾民需要救济;一些贫病交困的人们,需要有人给予经济上的援助;一些无父母的孤儿和残疾儿童,需要人们给予温暖和帮助;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需要资助以完成学业,回报社会;特别是在当前我们国家尚不是十分富裕,拿不出更多的钱财来全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发动全社会都来伸出援助之手,献爱心,送温暖,除困解难。

尤其是近些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玉树大地震、雅安大地震到刚刚发生的云南鲁甸大地震,处处都看到红衣喇嘛在灾区的救助;而日常生活中更多的寺院养老院、孤儿学校、大量的助学以及生老病死的关怀等等。藏传佛教界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遵照佛陀的遗教,奉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发扬慈悲救世的精神,热心开展慈善事业,广泛参与社会福利事业,保护环境,放生护生,对社会和人民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大慈大悲”,“无缘大慈,同体大悲”,这是最崇高的佛教公益慈善境界,这是要求我们社会大众能够无私、无偿和自愿地参加公益慈善事业,以利益他人为途径的实现自利的行为。

综 论

藏传佛教的慈善是与社会主义道德观相融合的一种崇高的精神追求,是对物质利益的超越,是把个人的幸福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欢乐和幸福之中。藏传佛教结合智慧与慈善的动力来服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为国家的富强,为民族的团结,为社会的和谐,为家庭的幸福,为每个人的身心健康,慈悲利他,在慈善助人中实践佛法的生活化!


愿诸众生得解脱,圆满无上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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