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武器和贪、嗔、痴战斗
和贪、嗔、痴战斗――它们都是敌人。在佛教或佛道的修行中,我们是以「法」与安忍为武器,藉由它们来战斗,此作战是为了对抗我们无数的情绪。
「法」与世间相互关联,有「法」的地方就有世间,有世间的地方就有「法」。有烦恼的地方,就有战胜烦恼的人,以及和它们战斗的人,这称为「内在的战争」。
外在的战争,人们丢炸弹与开枪,它们征服别人或被别人征服。征服别人是世间的方式,修行佛法不是和别人作战,而是要战胜自己的心,耐心地忍受与对抗情绪。
修行佛法时,我们心中并无嗔恨与敌意,而是放下行为与思想中的各种嗔恚(注1),让自己没有嫉妒、嗔怒与怨恨。仇恨只有藉由不记仇与不憎恨才能克服。
嗔恨与嫉妒只会带来怨恨。若我们能让造成伤害的行为终止与结束,就无须报之以仇恨与敌意,而只会将那些行为视为「业」(注2)。
「怨恨」是指心中持续对那行为衍生进一步的想法:「你这样对我,我一定要以牙还牙!」这将会没完没了。它只会导致彼此持续照机会报复,仇恨永远无法停止。只要我们如此做,这个结就永远无法解开,世仇也将永远延伸下去。
佛陀就是如此教导世人,完全出于对一切众生的慈悲,但这世界仍是纷争与战争不断。智者应深入观察这点,选择那些有真实价值的行为模式。身为王子,佛陀曾接收各种战斗技巧的训练,但他发现那些并非真的有用,它们只局限于战争与侵略的世界。
|注释|
1、嗔恚包括各种程度的反感、恶念、生气、烦躁、愤怒、怨恨,其特相是凶恶残暴,现起的状态是毁坏身心或自己与他人的福祉。
2、业(kamma):意指「造作」,是由身、语、意所造作的行为、所作、行动、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若与因果关系结合,则指由过去行为延续下来所形成的力量。
摘录自《阿姜查的禅修世界》
愿诸众生得解脱,圆满无上大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