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的主要特征(二):直觉的洞见

铃木大拙 宁玛昌列寺 发布于 2018年01月17日 星期三 17:39

詹姆斯(James)在其《宗教经验种种》一书中曾经指出,神秘主义者的经验中,有一种纯粹理智的性质,这个说法也可以适用于所谓开悟的禅的体验。悟的另一名称是中国人所谓的见性,意即“见到一个人的本质或本性”,这显然告诉我们,在悟里面有一种“见”或“知觉”成分。

我们只要稍微留意一下,就可以知道这种“见”或与平常所谓的知识,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

据说慧可大师在关于达摩本人所印证的悟方面,曾经说过如下的话:“(至于我的开悟)这不是一种纯粹的断灭;这是一种最允当的知识;只是这种知识不能用文字表达。”

关于这一点,神会和尚说得更为明白,他说:“智(知识)这个东西是一切奥秘微妙的根源。”

如果没有这种纯粹理智性质,悟就会失去它的一切刺激,因为它确是悟本身的产生缘由。我们应该了解,包含在悟里面的知涉及某种普遍性的东西,同时也涉及个人的存在面相。

当我们举起手指时,这举起的活动,从悟的观点来看,所表示的意义远超过于这个活动本身。有人可能说它是象征符号,但悟并不指向它自身以外的任何东西,因为事实上它就是究竟的东西。

悟是对个别对象的知,如果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悟,也是对那立于个别对象之后的实相的知。

愿诸众生得解脱,圆满无上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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