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禅警惕陷入极端,将心置于中道

铃木大拙 宁玛昌列寺 发布于 2018年01月11日 星期四 17:41

最初将“无”用于公案来接机施教的当推宋代的五祖法演禅师(?—1104)。毋庸赘言,法演只是将“无”作为使弟子醒悟禅法真理的一个手段而施用的公案,或称“话头”之一。法演之后,“无”字公案主要作为接化引导初参者步入禅门的一种方便而施用于禅林。

所谓“话头”,字面上来看就是“话的源头”,这里的“头”字并无任何特殊意义。“话”就是师徒之间的问答对话或某一事体,或者是禅师交付学人的提问。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几则宋代以后禅林古德们广泛施用的“话头”:

一、“万法归一,一归何处?”(出自赵州从谂。问:“万法归一,一归何处?”师曰:“老僧在青州作得一领布衫,重七斤。”)

二、“须弥山”(出自云门文偃。僧问云门:“不起一念,还有过也无?”云门:“须弥山。”)

三、“父母未生前本来面目”(出自六祖慧能。明曰:“我来求法,非为衣也,愿行者开示。”祖云:“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

四、“庭前柏树”(出自赵州从谂。僧问:“如何是祖师西来意?”师曰:“庭前柏树子”。)

公案制尚未创立之前,禅门修行内容一般为禅堂坐禅、田间劳作、种菜打柴等。

大多数参禅者比较热衷于倾听禅师的开示或简洁明快的警句类的讨论,同时随意提出各自关于禅的疑惑问题,其中当然不乏迷失参禅问道方向的参禅者。这一部分参禅者或沉湎于抽象的冥想,或企图通过一味坐禅将自身意识中的各种思想驱赶出去而浪费光阴。

公案的积极作用在于防止参禅者陷入上述两个极端,而偏离正确的修行轨道。公案不仅可以使具有理性思维倾向的参禅者免于陷于无边无际的思索迷路,还可以使企图利用禅仅仅将自身的意识内容抛弃一空的参禅者免于陷入所谓精神自杀的绝境。

习禅必须慎重警惕不要陷入两种倾向,即抽象的概念化和虚无的没落。公案谨防思维陷入二者其一而将心置于中道。


禅的真理既非合理的抽象作用,也不存在于单纯的寂静主义的虚寂之中。人心总是要倾向于上下左右一方,而禅师一般具有极为丰富的知识和敏锐的观察能力,所以十分了解人的意识中生来具有的这一缺陷。


他们规劝学人在“观”的同时要修“止”,在“止”的同时要修“观”,“止”是止息一切乱心妄念,“观”是以智慧之眼观察千变万世界的一切真理。


“止”在于万法归一之处,即诸佛法身与一切有情融为一体之处。“止”往往易于将心导入无感觉和无差别的状态。


为了使之平衡,有必要对心加以某种刺激。因此,禅家主张并强调学人应将注意力凝集于世界的某一点。

基于上述理由,马鸣在《大乘起信论》中极力提倡“止”、“观”双修。他主张:

“若行、若住、若卧、若起,皆应止观俱行。所谓虽念:诸法自性不生,而复即念:因缘和合,善恶之业,苦乐等报,不失不坏。虽念:因缘善恶业报,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若修止者,对治凡夫住著世间,能舍二乘怯弱之见。若修观者,对治二乘不起大悲狭劣心过,远离凡夫,不修善根。以此义故,是止观二门,共相助成,不相舍离。若止观不具,则无能入菩提之道。”

“止”、“观”二道修行法门贯穿于禅宗教理教义发展历史的始终。其间,或互相调和、二门并修而相得益彰,或过于强调其一。

愿诸众生得解脱,圆满无上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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