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萨行论》禅定之自他交换的修法「教授务必实际交换」
d、教授务必实际交换
134.世间诸灾害怖畏及众苦悉由我执生留大魔何为
诸世间任何一个众生,其身心所有的伤害,水火、猛兽、病痛、魔等的畏惧,和寒热、饥渴等所有的一切痛苦,都是由没有「我」但却执着着有「我」和「我的」而产生,那么这伤害我的大恶魔─我执,我要他做什么呢?要去除掉这没有需要的〝我执〞的心。
135.我若不尽除则苦不能除犹如火未弃焚烧不能除
执着身心为「我」和「我的」的心,必须渐渐地完全舍弃,如果无法舍弃,自己身心所有的一切痛苦根本就无法断除,就像手中握着燃烧体性的火团,若是不放掉它,就无法免除手被火焚烧。
136.故为止自害及息他痛苦舍自尽施他认彼等如我
因此,为了止息伤害我自己身心相续的一切痛苦,和其它父母众生身心的伤害或是痛苦,这殊胜的对治法就是断除〝重视我〞的这个心,将自己布施给其它众生,认持其它父母众生就如同是我的一样。
137.谓吾已属他意汝定须知除利有情想汝今莫思余
将我布施给其它众生,和认持其它众生为我的之后,因为自己的身心和一切都已经给其它众生了,所以说,我是属于其它众生的。具我执的心,你一定要知道,从今以后,除了利乐贫富贵贱任何一位众生外,具我执的心,你不可以再想其它自利的事了。
138.不应以他眼成办自利益不应以利彼眼等恶待彼
当把自己给了他人时,眼、耳、手、脚等都是属于他人的,用他人的眼、耳、手、脚等来做利益自己的事,这是不应该的;用为了利益众生并已经给了他人的眼、耳、手、脚等全部的身心,去做打骂、毁谤等伤害他人的事情,这是不应该的。
139.以众生为主见己身何有夺取彼等已利益他众生
因此,从今以后,我和众生两者之中,应以众生为主、为要。看到我自己身上有什么好的衣食等东西,我都以心思惟:为了直接和间接利益其它父母众生,要将它夺取过来。
愿诸众生得解脱,圆满无上大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