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是超越了心理学层次的一种经验

铃木大拙 宁玛昌列寺 发布于 2018年01月08日 星期一 15:28

禅,可以称之为一种经验。有人认为,禅的独特的宗教形式在于这种经验的独特性,这种说法未必妥当贴切。我个人以为“禅,并非主观世界必须经验之物;禅,也并非客观世界必须经验之物”这一观点较为可取。

通俗地讲,所谓“经验”和“体验”是指我们自身客观存在的一部分。既然是我们自身客观存在的一部分,自然存在着主观能动的体验以及客观被动的体验。

禅并非这种经验,并非部分或片段的经验。所谓禅的经验涵盖经验存在的始终。经验存在的整体通过改观换貌,其中的一端方才获得其存在的依据。

在经验存在整体改观换貌的过程中,旧貌将荡然无存。从外观上看,“我”没有发生变化,依然存在原来的五官,持有原来的智能和感性。

“我”所处的世界依然与以前保持原有不变的关系,如同河川流淌、大海波涌、山峦高耸、鸟类啼鸣、鲜花锦簇、禽兽奔逐。

虽然我们周围的景色依然如故,但是“我”却并非相同的“我”,世界也并非相同的世界,某些地方已被改观换貌。这种改观换貌,难以简单地用“经验”二字加以概括。

因为,所谓“经验”属于心理层次,而禅所主张的改观换貌并非属于同一层次。禅所主张的改观换貌属于形而上学层次,或者可以称其为实际存在,它超越了心理层次。

禅确实存在着心理学方面的因素,但是它超越了心理学层次。禅如果止步于心理学层次,那么所谓“石女起舞”和“木马嘶鸣”等现象,只能称其为精神病学的一个病例而已。

根据上述解析,可知这种改观换貌就是禅家所主张的“经验”。因此,我们应该依据这一“独特”的立场和观点,来仔细地品味和把握禅文字的整体。

愿诸众生得解脱,圆满无上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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