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业的自性


业的规律

业的规律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未作之因,不会有果;已造之因,必定有果;业果会增长广大。

从天道最高处,到地狱最底层的六道众生,因各自的善恶业力,而感受不可思议的不同痛苦和快乐。《百业经》上说:“众生诸苦乐,佛说由业生,诸业亦种种,造各种众生,于轮回漂泊,业网甚广大。”今生的痛苦,来自前世的恶业;今生的快乐,也是源于前世的善业。就算是无恶不作的人,也可能因为前世的一点点善业,而暂时感受快乐,他这一生所造的恶业,虽然不会马上受到恶报,可是一旦在未来成熟时,还是会感受痛苦的果报。

经中又说:“纵经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自己所造作的业因,不管果报是快乐或痛苦,都会成熟在自己身心上,无法移转给别人。例如,为了照顾自己的父母、子女,造下了罪业,最终都会自作自受。上至佛陀,下至众生,都一定会受业报。

而且,业力会不断增长,就像种子很小,但可以长出大果实。在造作善恶业时,如果符合六种情形,果报的力量就会变得很大。其中,前三种属于内心,后三者属于外境。

上一页 下一页
243页/共323
跳转到

当前浏览:

下载
00:00
00:00

当前浏览:大圆满前行·上册

下载

当前浏览:第六章 因果不虚(本章包含19段上师讲解)

下载 播放

当前浏览:第四节 业的自性

下载 播放

下载 播放
登录 个人
中心
退出
登录